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余杭区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2亿元。集团以股权投资为核心主业,围绕“资本运作+金融服务+数字信息+资产运营”四个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国有资本。集团主要承担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营质量、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运营政府产业基金三大主要职能。
现因集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员工3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14日1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梦想小镇天使村2幢202室
网上报名:报名邮箱:yhjkjt@126.com
邮件名称请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联系人:孙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6223075
2.报名要求
报名者请提供相关材料:
①应聘者请按规定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版本);
②身份证明原件和扫描件(证件正反面,制作成1个pdf或word文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或word文件);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附有社保单位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用人部门配合完成。
1.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通过。
2.资格审核后,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不再另行公告。取消岗位的相关报考人员经审核后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者需在初试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三)初试
时间、地点通过电话、短信或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初试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视情采用AI系统测试/面试/笔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
(四)复试
复试采用综合调研评价和领导面谈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侧重对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方面的了解。
1.综合调研评价。满分为100分。
2.领导面谈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调研评价或领导面谈评价单项成绩任意一项不满足60分的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
应聘者综合成绩=初试评价成绩x30%+综合调研评价成绩x40%+领导面试评价成绩x30%。
如初试采用AI测试或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调研评价成绩x60%+领导面试评价成绩x40%。
(六)体检和背景调查
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复试成绩得分高的排名在前,相关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对应聘敏感岗位及有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职业背景调查。
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背调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时如有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公示
确定各职位拟选人员后,在公司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国资办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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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3.应聘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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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后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初试。
2.被录用者为招聘单位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被录用者须接受在集团公司内部或子公司之间调整岗位或人事关系。工资待遇按企业内部相关考核分配制度执行。
3.公司有权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和实际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岗位的最终录用意见。经综合评定,如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时,该岗位可酌情核减实际录用人数直至不予录用。
4.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应聘者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他用途。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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