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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杭州市应急管理专家1名的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杭州市应急 | 2023-06-0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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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杭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的公告

  根据《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即将到期,需重新认定。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新机制,确保专家库专家质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应急管理专家。具体如下:

  一、公开选聘时间

  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二、选聘范围

  杭州市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级企业及社会各界中具有应急管理专业技术特长的各类专家。

  三、选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自愿从事应急管理专家工作。

  (二)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事故灾难类专家应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类工作10年及以上。有较强的辨识风险、发现隐患和提出对策能力;有较强的事故调查分析和相关材料审查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对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及个别人才十分紧缺行业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条件。

  四、专家选聘要求

  (一)可单位推荐,也可自荐,但均需认真、完整填写表单(见附件),表单内容不完整,或无法清楚表达专家能力及类型选择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二)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派出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宜申报。

  (三)同一单位推荐及自荐人员不得超过3人。

  (四)推荐人员应附带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表单信息视为无效。

  (五)已于4月30日前,通过各地应急管理局推荐的应急管理专家不需重复申报。

  请各单位及关注应急管理事业的相关人士于6月14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刘佳、吴定旭,联系电话:0571-85342638、85259812,电子邮箱:44468798@qq.com。

  附件:

杭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x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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