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教育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且需在12月底前完成入职手续。
二、招聘条件
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在学科教学方面有较强影响力,曾获评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教学能手,省骨干教师,地级市综合荣誉,教学或技能比赛获奖(要求地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此外,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递交材料、线上报名确认、现场资格复审三个环节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递交材料。时间:公告之日至2022年11月25日15:00止。应聘者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1《计划》,所需材料及排序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二)线上报名确认。应聘者和招聘单位相互联系沟通(采用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了解招聘相关情况,明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向应聘者发放准考证(电子稿)。
(三)应聘者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试形式为面试及上课,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具体方案及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gsjszp.hzgsedu.cn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手续。
拟录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5337008、88259964
监督电话: 0571—85337156
附件: 附件1:拱墅区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考计划.xls
附件2 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 专业目录.zip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
原文标题: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sjszp.hzgsedu.cn/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86d0fb2d-d0e2-4ad7-a8df-9f12d0fa9e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