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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专项招聘14人公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 2022-08-1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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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及上级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其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推动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组织开展面向毕业生的科研助理(非编)岗位专项招聘计划,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共计1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岗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与工作期限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一经录用,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工作均由我校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组织。

  (三)公示和聘用

  各用人单位根据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须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人事处、科研处或各岗位联系人。

  咨询联系人:人事处许老师(87713549,13805794526);科研处熊老师(86873808,13758205330)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22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专项招聘计划

  文章来源:https://renshi.hdu.edu.cn/2022/0814/c2933a15613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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