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举行2021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编外人员笔试的公告
根据《2021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招考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2021下半年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笔试工作,拟将于2022年2月26日举行(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现就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下载:考生请于2022年2月23日 9:00至2022年2月26日 12:00期间进入“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91.75.52:8008)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月26日 |
14:00-15:30 |
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
特别注意:本次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2022年3月15日左右在“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91.75.52:8008)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重为50%。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用单位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醒
1.请考生即日登录“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60.191.75.52:8008),下载并认真阅读《2021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编外人员考试防疫须知、健康申报表、笔试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2.若考试前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3.请考生进场时请仔细核对考场号和座位号,防止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进错考场或坐错位置按照违纪处理。
4.考生不得将资料、报刊、提包、手机、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手环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应考时,考生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普通钟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不要将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带入考场,自行带入造成损坏、丢失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571-89391139、89391130(余杭区人事人才考试培训与职业能力鉴定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七、考生配合防疫须知
1.提前申领好“浙江健康码”,“行程卡”,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所有考生,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准备好“准考证(纸质版)、有效期内的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书)”材料纸质版,并配合测温,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打印),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健康申报表(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于进入考点时检查并收取留存。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入考场候考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以及普通考场座位间距不足0.8米时应戴口罩;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或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须戴口罩。
5.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1.5小时前到达考点(健康检测通道于13:00开启,考生尽可能在13:30前通过健康检测进入学校,以免影响正常参考),检测进入待考区。避免堵车等不可控因素,千万不要迟到。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6.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健康申报表(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于进入考点时检查并收取留存。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要随意走动,考后及时离开。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八、考试相关纪律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如有主观违纪行为,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影响个人诚信记录。
应试人员一旦发现存在使用伪造、编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提供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形,将报请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条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人事考试将进行雷同试卷监测,凡被检测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2021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编外人员考试防疫须知、健康申报表、笔试须知》.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人才考试培训与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2022年2月16日